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嘉应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经学生自主申请、学院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主要评审原则,现拟推荐以下7名新生(含专升本新生)获得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,并报学校进一步审批,最终受助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。名单如下:
公示期三天,自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19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工作时间以电话或书面形式(必须写真实姓名)到宪梓楼405办公室反映。电话:0753-2186879。
外国语学院
2024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