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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2026学年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公示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5-10-13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202 5 -202 6 学年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公示

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根据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》(粤教助2023〕2号)嘉应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嘉院学〔2023〕15号)文件精神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经学生个人申请,年级(专业或班级)评议小组评议、年级(专业或班级)内公示、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和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初步认定结果见附件,现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

公示时间:202 5 10 13 日至202 5 10 15 日。

在公示期内,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、来访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学院,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并请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,以便调查核实,否则不予受理。

 1(公示)附件5:外国语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意见表.docx

人: 卢小陶

联系电话:   0753-2186879    

联系地点:   宪梓大楼405    

   箱: wyzhuxuebu@163.com

外国语 学院(盖章)

202510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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