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 5 -202 6 学年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公示
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根据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》(粤教助〔2023〕2号)和《嘉应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》(嘉院学〔2023〕15号)文件精神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经学生个人申请,年级(专业或班级)评议小组评议、年级(专业或班级)内公示、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和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初步认定结果见附件,现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 5 年 10 月 13 日至202 5 年 10 月 15 日。
在公示期内,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、来访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学院,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并请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,以便调查核实,否则不予受理。
1(公示)附件5:外国语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意见表.docx
联 系 人: 卢小陶
联系电话: 0753-2186879
联系地点: 宪梓大楼405
邮 箱: wyzhuxuebu@163.com
外国语 学院(盖章)
2025年10月13日